close
Blogtrottr
商業周刊 - 最新綜合文章
先進觀念 輕鬆掌握 
查理週刊事件》尊重別人的信仰,要到什麼程度才「合格」?
Jan 13th 2015, 22:23, by 周偉航

《查理週刊》的屠殺事件,引發了對於言論自由與尊重信仰的對話。我前一篇討論過相關議題,但有些朋友對於「尊重信仰」這個道德原則頗有興趣,我就來淺談此一主題。

其實「信仰」不只是「宗教」,我們會對許多事物抱持信仰,認為其具有崇高的價值,也希望他人在某種程度上尊重自己對此的態度。很多人自認為無神論者,其實這想法也是一種信仰,而科學萬能論者也是。人總有一些不需證明的核心價值觀點,是透過意志肯認的形式來支持,並做為進階推論的起點。這就是信仰。

因為我很尊重我的信仰,也希望別人尊重我的想法,透過「推己及人」的道德黃金律,看似很容易就能得出「應該尊重他人的信仰」這條道德原則。

我相信多數的當代社群都有這條道德原則,但對於其詳細內容的解釋差異就很大了,其主要的爭點就是在於「程度」。我應該尊重你的信仰到什麼程度?

穆斯林(就是伊斯蘭的信徒)不能繪製先知的畫像,所以可能認為非穆斯林也不行畫,否則就是不夠尊重穆斯林的信仰。這也許可以為非穆斯林接受,因為我們通常不需要畫穆罕默德的肖像。

但如果是在穆斯林眼前大啖豬肉呢?好像就有點爭議了。我們通常是會吃豬肉的,如果要我不吃,顯然就是一種「退讓」。但退讓不一定是「損失」。因為生存資源與空間有限,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需要「讓」這種德行。

許多人與出家師父共餐,也會欣然接受素食,就是透過退讓來表達尊重對方之意。這是一種「犧牲」,可展現崇高的道德價值。

「讓」的另一面是「給」。因此「被尊重者」對此也要有所體認,人家對你的退讓是道德上的贈予,不是「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的是,這與公車上讓座的「實質」給予不同,這種信仰上的「讓」,是意識形態上的退讓,不涉及資源佔有。

Recommended article: Chomsky: We Are All – Fill in the Blank.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bv2eybn7a7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