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0077 (TNK)
看板car
標題Re: [問題] 高速公路被閃燈?
時間Tue Sep 17 11:02:30 2013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只有在最高限速之下才可以持續行駛內側車道。(法律規定) 你一開始說你用110行駛內側車道,假如最高速限是110, 你可不可以持續行駛內側車道? 用法律規定來回答: 可以。 用實際狀況來回答: 視情況。 問題來了,當你內側行駛110,而你後方車輛閃燈示意你讓道。 (這時必須無視車輛錶速因素,因為雙方當下無法證明對方錶正常與否, 亦無法證明當下自己錶速正常與否,否則根本無法討論此事件) 這時候前車的你是否要讓道? 用法律規定來回答: 不用讓道。 用實際狀況來回答: 讓道。 法律層面來看, 因為你已經最高速度且合法速度來行駛內側超道,這本身沒有問題, 但是當後方車輛要超你車,他必須違規超速的方式來超車, 這時後方車輛可能還會吃上超速以及未保持安全距離兩個違規。 現行車子性能都比10幾年前好,法律條文有些已經不適用且應該修改,礙於交通部那邊 少做少錯的心態,遲遲不修改。才會產生這種既為超車道還要限速還要110可持持續行駛 的彆手規定。 實際層面來看,警察根本沒機會在當下證明你實際上有沒有開110, 後方當下有沒有超速當下你也無法證明 安全距離有無保持,除非你有閒時間去把影片錄下來寄到國道警察局去,才可處理。 而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所以請你還是讓道吧。 撇開這些來看,你就算真的是開110且真的是110,OK是合法且合理好了, 當後方閃燈叫你讓開的時候,奉勸還是讓開好,不要為了一台違規超速的車輛 去把自己涉入在一個違法車輛前方,開車上路最重要是安安全全抵達目的地。 你只要想人家違規是人家的事情,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不著在這方面在這時候賭氣。 舉例子,歹徒在違法搶超商,難不成你在櫃檯前結帳時,還要請他在後方排隊嗎?XD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1.87
→ tsctao:這舉例XDD 09/17 11:05
→ kimania:就算同學作弊也輪不到你撕他考卷~你可以跟老師講 09/17 11:10
→ kimania:同理~超速你可以檢舉他、通知國道警察~但是你沒資格去卡位 09/17 11:11
→ fjub:這舉例...XD 09/17 11:12
→ eebear:超車道為主,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才能以最高限速,當你後面 09/17 11:14
→ tkucuh:超速很難檢舉,因為需要量到有數字。 09/17 11:14
→ eebear:有車的時候就已經堵塞到人家了,至於超不超速,那是給警察認 09/17 11:15
→ eebear:定的,不是你說的算~ 09/17 11:15
→ eddy13:例子非常不當,超速一般是行政罰,但搶案是刑法。 09/17 11:20
推 biography:樓上惱怒了~ 我決這例子不錯啊~ 和啥罰有啥關 09/17 11:24
推 eddy13:為什麼要惱怒呢?樓上餓昏開始幻想了嗎? 09/17 11:25
→ kimania:我也看不出惱怒點... 09/17 11:29
→ roc2200:這例子比較極端,看來大家都餓昏了 09/17 11:32
推 eddy13:其實去爭對方有沒有超速沒意義,因為我們又沒有裁罰權,總 09/17 11:36
→ eddy13:之大家上路就多體諒一下別人,有擋到人就趕快讓吧:) 09/17 11:36
→ eddy13:至於槍案的不同,因為這是刑法的現行犯,旁人是可以有權去 09/17 11:37
→ eddy13:制止的(前題是注意好自身安全),但對方超速了,我們還真不 09/17 11:37
→ eddy13:把對方怎麼樣呢。 09/17 11:38
→ eddy13: 搶(前面打錯字了) 09/17 11:38
→ simongarden:但不堵塞行車情況才能持續行駛,是不是最高速不是你說 09/17 11:41
推 tknekimo:分析的很好! 09/17 11:41
→ simongarden:了算,內文有錯誤 09/17 11:41
→ simongarden:後車閃燈就法律跟實務都是要讓開 09/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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