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藝文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藝文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藝文頭條新聞、相關分析與意見、照片等。 
媒體藝術如何界定,仍有爭議
Mar 6th 2015, 21:50

作者: 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本報訊】

「媒體藝術」一詞首次正式出現於日本文化廳文化政策推進會議的《邁向21世紀新媒體藝術振興報告》。這個詞建立了一個在地化的審美視角,但其定義在日本依舊遭到批判。日本《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中,明文定義媒體藝術指電影、動畫、漫畫、新媒體藝術等,應用數位科技或非傳統媒材表現的創作。這些創作領域的共通特徵,在於其作品都「可複製」,不像繪畫、雕塑等傳統藝術具備唯一的原作。「媒體藝術」涵蓋的範圍和內容產業大體一致,然而其中至少出現3點矛盾:

1、新媒體藝術(new media)偏向當代美術,雖然採用數位科技,但其中包含許多裝置或現場演出的作品,其實難以複製。此外,漫畫創作和數位科技也沒有太多關連。

2、電影原本就有獨立的發展脈絡,1990年日本文化廳即已將電影獎項獨立出來,如今被歸入媒體藝術中,媒體藝術祭卻又不包含電影獎。

3、就可複製的角度來看,媒體藝術並沒有納入電視劇情片、電視紀錄片、廣播與唱片。在「文化廳藝術選獎」這個表揚藝文界當年重要貢獻與新人的獎項當中,電影類、廣播電視類都各自獨立,但動畫、漫畫、遊戲、新媒體藝術卻被合併在同一個獎項「媒體藝術」下。

顯然90年代制定「媒體藝術」這個統稱名詞時,立法者並未考慮周延。新媒體藝術(media art)已經是藝術界的專有名詞,日本文化廳官員接受專訪時,也表示不太苟同,認為日本在法規上打著(media artS)的迷糊仗。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bv2eybn7a7ye 的頭像
    nbv2eybn7a7ye

    進擊的巨人14, 進擊的巨人線上看, 進擊的巨人漫畫, 進擊的巨人遊戲, 進擊的巨人 動畫, 進擊的巨人 線上漫畫, 進擊的巨人14線上看, 進擊的巨人13, 進擊的巨人 h, 進擊的巨人op

    nbv2eybn7a7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