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滯美32年,頭9年在大學進修並從事研究教職,後23年在美國聯邦政府工作,歷經Jimmy Carter, Ronald Regan, George Bush and Bill Clinton 政府,退休後回台先後在宜蘭縣政府計劃室,和行政院環保署和科學園區管理局工作七年多。在這樣的背景和觀察下,提出超越族群、黨派的利益與思念,一切為造福台灣下一代著想,大膽提出個人的看法。筆者相信定會引起既得利益者和政客的撻伐。筆者敢作湖中拋石之舉,就期待大家對這個課題加以思考。
3. 政府瘦身:改造和裁減
依現有中央政府機關組織職掌與架構,加以剖析。
被撤除或重調的機關
● 監察院
背景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監察院為全國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監察院由委員二十九人組織而成。但外界質疑功能不彰、監察委員的形象不是一般想像的包青天,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且輪為政党打擊異已的工具。每年預算新台幣十九億元。
院本身設有:4處(監察業務處、監察調查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秘書處);2室(綜合規劃室、資訊室);7常設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國防及情報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5特種委員會(法規研究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廉政委員會、人權保障委員會);加上審計部(內部單位:5廳、6室、1處、1辦公室、7委員會;附屬機關:2中央審計處、5直轄市審計處、16縣市審計室)。總共502人,每年預算19億元。
處理:
➢ 全部撤除,但部分審計人員,可納入金融監督管理署。
● 考試院
背景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員額:考試委員19名。設有:
內部單位:1處(秘書處) ;3組(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 ;7室(編纂室、資訊室、機要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 ;3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研究發展委員會) 。
附屬機關:2部(考選部、銓敘部) ;2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總共237人,每年3.5億元預算。
處理:
➢ 全部撤除,但部分考選、銓敘、培訓人員可納入人事行政總署,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納入國民福利金。
● 法務部
背景
法務部為全國最高司法行政機關。除本部之外,法務部另轄屬28個檢察機關、77個矯正機關、調查局、行政執行署,各級政風機構,以及司法官訓練所、法醫研究所、矯正人員訓練所等機關,直屬機關共124個。本部暨所屬機關員工約一萬八仟餘人。這是行政干涉司法的元兇,破壞司法獨立。
法務部本部內部單位:6司(綜合規劃司、 法制司、 法律事務司、 檢察司、保護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5處(祕書處、人事處、統計處、會計處、資訊處) 。附屬機關:1局(調查局) ;3署(矯正署、廉政署、行政執行署) ;1院(司法官學院) ;1所(法醫研究所) ;3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本部員額共293人,每年預算12億元。
廉政署:員額198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4.22億元,全國現有1024個政風機構,由廉政署監督。
行政執行署(轄屬各行政執行地區分署,共13個):員額65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12.13億。
調查局(轄屬各調查處、站),員額2915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53億元。
矯正署:員額117人,年度預算額約新台幣118.09億元。管理監獄:執行經刑事判決確定的受刑人,共24所;少年輔育院:收容經少年法庭裁處感化教育的少年,共2所;技能訓練所:收容強制作工作受處分人(如慣竊)及受感訓處分人(流氓),共3所;看守所:羈押偵破或審判中的刑事被告,共19所;少年觀護所:收容調查、偵查及審判中的未滿十八歲少年,共18所;戒治所:受戒治人之心理輔導、階段性處遇,共9所;矯正學校:少年徒刑、拘役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共有新竹縣誠正中學、高雄市明陽中學等2所。
司法官學院:員額47人,年度預算額約新台幣2.3億;法醫研究所,員額34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1.39億元。
處理:
➢ 法務部本部全部撤除。
➢ 廉政署全部撤除,各機構的政風室不再設立。
➢ 部分檢察官、調查局、行政執行署的人員,將成立一個獨立單位:檢察調查署。不受政黨左右,其首長民選。
➢ 矯正署悉數劃歸司法院管轄。
➢ 司法官學院和法醫研究所,劃歸教育部。
● 勞動部
背景
勞動部是有關勞工、人力資源等勞動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並負責辦理社會保險類的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設有:內部單位:6司(綜合規劃司、勞動關係司、勞動保險司、勞動福祉退休司(原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勞動法務司) ;6處(人事處、政風處、祕書處、統計處、會計處、資訊處) 。
附屬機關:2署(勞動力發展署、職業安全衛生署) ;2局(勞工保險局、勞動基金運用局) ;1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員額總數為一千九百一十五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1284.42億元。
處理
➢ 該部主要在辦理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此業務和基金全納入衛福部,至於綜合規劃司、勞動關係司、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勞動力發展署等人力規劃及勞資協調、職業安全署、研究所,成立獨立機構的勞動署。
➢ 研究所納入教育部。
● 科技部
背景
科技部是有關全國科學技術發展的最高主管機關。負責推動國家科技發展、支援學術研究、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及技術審查各部會科技計畫可行度,提供必要改善建議。內部單位:8司、5處、1會、1組。附屬機關:3管理局。員額本部:300人;附屬機關:1099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422.64億。
處理:
➢ 行政單位:人事處;政風處;主計處;祕書處;資訊處;法規會(訴願會);國會聯絡組。全部撤除。
➢ 業務單位:綜合規劃司;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前瞻及應用科技司。全部移入教育部。
➢ 相關法人機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實驗研究院(設有國家晶片系統設計中心、儀器科技研究中心、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國家實驗動物中心、國家太空中心、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全部移入教育部。
➢ 產學及園區業務司和附屬機關: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設有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籌備處);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全部移入經濟部。
➢ 駐外科技組: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科技組;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科技組;駐休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科技組;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科技組;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科技組;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科技組;駐法國台北代表處科技組;駐莫斯科代表處科技組;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科技組;駐捷克代表處科技組;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科技組;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科技組;台北駐日本經濟文化代表處科技組;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科技組;駐新德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駐印度代表處)科技組;駐韓國代表處科技組。全部移入外交部。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行政院直屬三級機關)
背景
業務單位:1. 調查實驗室;2. 事故調查組;3. 飛航安全組。員額26人,年度預算額約新臺幣0.53億元。
處理
➢ 納入交通部。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背景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是統籌處理中國大陸(包括香港、澳門)事務的專責行政機關,成立於1991年1月,乃為了海峽兩岸特殊的政治情勢而設置,在香港與澳門各設有代表機構。內部單位:7處(企劃處、文教處、經濟處、法政處、港澳處、聯絡處、秘書處) ;3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附屬機關:1局香港事務局(駐地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1處(澳門事務處(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附屬組織:中華發展基金。
員額:295人;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10.71億元。
處理:
➢ 全部撤除。資產收歸國有。
● 僑務委員會
背景
服務海外各地的海外華僑。內部單位:5處、5室;附屬機關:1通訊社。
員額:272人;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12.82億。
處理
➢ 行政部門:綜合規劃處;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僑生處;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資訊室;政風室。全部撤除。
➢ 任務編組:華僑通訊社;法規會。全部撤除。
➢ 海外僑務單位:馬來西亞華僑服務站;日本華僑服務站;印尼華僑服務站;韓國華僑服務站;菲華文教服務中心;泰華文教服務中心;越南華僑服務站;紐西蘭華僑服務站;澳洲墨爾本華僑服務站;澳洲雪梨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澳洲布里斯本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德國柏林華僑服務站;荷蘭華僑服務站;法國華僑服務站;英國華僑服務站;華府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芝加哥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西雅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溫哥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籌備處;檀香山華僑服務站;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亞特蘭大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金山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多倫多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邁阿密華僑服務站;拉丁美洲(中南美洲);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巴拉圭華僑服務站;阿根廷華僑服務站;巴拿馬華僑服務站;多明尼加華僑服務站;南非華僑服務站。精簡後全部移入外交部。
● 蒙藏委員會
背景
主管對蒙古族和藏族交流及其他有關蒙藏各項事務。內部單位:6室、3處。
蒙古事務處;西藏事務處;總務處;編譯室(轄有蒙藏文化中心);秘書室;參事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員額69人;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1.27億。
處理:
➢ 全部撤除。放寬入籍條件,合乎入籍條件者,優先入籍。
● 客家委員會
背景
客家委員會(簡稱客委會)目標是復興臺灣日漸流失的客家文化,延續客家傳統文化命脈,並打造臺灣成為一個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社會。內部單位:4處(綜合規劃處、文化教育處、產業經濟處、傳播行銷處)、4室(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任務編組:1會(法規委員會)、1中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六堆、苗栗客家文化園區)、4組(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 。員額:95人;年度預算額約新臺幣28.69億元。
處理:
➢ 除文化教育處、傳播行銷處(客語電台)、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和客家學術發展委員會納入文化部外,其餘處室撤除。尊重客族文化與精神,齊享族群和諧、平等。
● 原住民族委員會
背景
原住民族委員會(簡稱原民會)為有關臺灣原住民族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1996年12月。行政業務單位:綜合規劃處、教育文化處、社會福利處、經濟發展處、公共建設處、土地管理處;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國會聯絡組。任務編組:法規委員會。附屬機關:文化園區管理局(管理位於屏東縣瑪家鄉的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東埔活動中心(設於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溫泉風景區內)、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中心(設於臺北市中正區)。 員額:195人;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68.39億元。
處理:
➢ 全部撤除。另成立原住民自治區。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背景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輔導會)為中華民國專門處理退伍軍人五大事項(就業、就學、就醫、就養與服務照顧等)的機關。退輔會在台灣各地的所屬機關有16所榮民之家、19所榮民服務處、15所榮民醫院(包含3所總院及12所分院)、5處農場機構等機構以及榮民工程公司等轉投資公司。
員額:2930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0.12兆。
內部單位:12處(綜合規劃處、服務照顧處、就養養護處、就醫保健處、就學就業處、事業管理處、退除給付處、行政管理處、統計資訊處、人事處、會計處、政風處) 。任務編組:法規會、安置基金管理會、醫療基金管理會。
處理 :
➢ 部分業務轉入國防部。
➢ 附屬機關:19服務機構:臺北市榮民服務處、新北市榮民服務處、桃園市榮民服務處、高雄市榮民服務處、基隆市榮民服務處、宜蘭縣榮民服務處、新竹榮民服務處、苗栗縣榮民服務處、臺中市榮民服務處、彰化縣榮民服務處、南投縣榮民服務處、雲林縣榮民服務處、嘉義榮民服務處、臺南市榮民服務處、屏東縣榮民服務處、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臺東縣榮民服務處、澎湖縣榮民服務處、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精簡後全部移入國防部。
➢ 16安養機構:板橋榮譽國民之家、臺北榮譽國民之家、桃園榮譽國民之家、八德榮譽國民之家、新竹榮譽國民之家、中彰榮譽國民之家、彰化榮譽國民之家、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白河榮譽國民之家、佳里榮譽國民之家、臺南榮譽國民之家、高雄榮譽國民之家、岡山榮譽國民之家、屏東榮譽國民之家、花蓮榮譽國民之家、馬蘭榮譽國民之家。居民只限撤來台灣的第一代,凋零後撤除。
➢ 15醫療機構: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新竹分院、蘇澳分院、員山分院、玉里分院、鳳林分院、臺東分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嘉義分院、灣橋分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屏東分院。全部移入衛福部。
➢ 農場機構: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清境農場、彰化農場、台東農場。開放民營。
➢ 其他機構:林業機構:榮民森林保育處。回歸林務局(環資部)。
➢ 1訓練機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撤除。
➢ 1工業機構:龍崎工廠(結東營業)。
➢ 1事業機構: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改成民營或撤除。
➢ 曾關聯事業與機關:所屬機關:嘉義農場、屏東農場、花蓮農場 。改成民營或撤除。
➢ 公司:退輔會全盛時期旗下有一百多家公司,曾是台灣最大企業集團。因社會轉變與法令限制,相關事業已大不如前,退輔會已慢慢將所屬公司關閉或民營化。目前持有「欣」字頭的十六家天然氣公司股份: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榮電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欣欣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欣欣大眾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隆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屏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臺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南鎮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欣嘉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欣高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遠東氣體公司、遠榮氣體公司、欣欣水泥公司、泛亞工程建設公司、國華海洋企業公司、榮僑投資公司、榮民製藥公司、歐欣環保公司。改成民營或撤除。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背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是環境保護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最初成立為1971年3月的「行政院衛生署環境衛生處」。員額750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43.06億元。
內部單位:5室(署長辦公室、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統計室) ;
7處(綜合計畫處、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水質保護處、廢棄物管理處、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1隊(環境督察總隊)、3委員會(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
附屬機關:2所(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3委員會(空氣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委員會、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 。任務編組:6室(永續發展室、溫減管理室、能資方案室、生態社區推動方案室) 。此外,環保署也是各縣市環境保護局的監督機關。
處理:
➢ 全部劃歸環境資源部。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背景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是海岸及海洋安全事務專責機關,直屬於行政院,負責巡防各港口、沿岸地區、離島、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區,並執行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等治安事務。為執法與巡防救難工作的司法警察。署內人員編制,皆可由軍、警或其他公務人員擔任(政風單位除外)。員額:1,000人以上;年度預算額:新台幣8.27億元。內部單位:8處、1室、1中心;附屬機關:2總局;任務編組:1中心、3委員會、1小組。
海巡署以1名署長和3名副署長為首,組織單位由8個行政業務單位(人事處、會計處、政風處(秘書室-保防室)、企劃處、巡防處(原海岸巡防司令部作戰處)、情報處(原警備總部保防安全處)、後勤處、通電資訊處(原警備總部電訊監察處)、1個指揮中心(勤務指揮中心)、五個任務編組(教育訓練中心、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以及兩個附屬機構(海岸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所組成,員工人數達1,000人以上。
海巡署實際的海巡任務分由海岸巡防總局以及海洋巡防總局,並且以負責區域設立分局、海巡隊。
海洋巡防總局:負責所有海上巡邏和海上作業。第一至十六海巡隊:北部地區、中部地區、南部地區、東部地區機動海巡隊。
海岸巡防總局:負責土地為基礎的作業,主要為港口、海灘和其他沿海地區巡邏,其巡防區域含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以及東南沙群島。北部地區、中部地區、南部地區、東部地區巡防局。
處理:
➢ 全部劃歸國防部。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背景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稱為原能會),為原子能業務主管機關,成立於1955年,設有核能研究所、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輻射偵測中心,目前主要負責核能發電廠、核子設施及輻射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督。內部單位:5處(綜合計畫處、核能管制處、輻射防護處、核能技術處、秘書處) ;3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附屬機關:1所(核能研究所) ;1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1中心(輻射偵測中心) 。任務編組:9個基金、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原子能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審議委員會、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會、放射性物料安全諮詢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法規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委員會) ;2非常設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核子事故復原措施推動委員會) 。員額:局本部:246人,附屬機關:1050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5.24億。
處理:
➢ 更名為原子能署,頭五年還存在,逐年縮小,廢核成功將撤除。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背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成立於1995年7月20日,是中華民國各級政府工程建設的最高監督機關。年度預算額新台幣3.86億元(2013年)。內部單位:企劃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秘書處、人事室、會計室、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國會聯絡組。
處理:
➢ 精簡後移入政府總務管理署。
● 行政院主計總處
背景
行政院主計總處(簡稱主計總處)是主管政府歲計、會計、統計工作的部會,以統計資料作為編製施政計畫與預算的依據並為事後的考核,使設計、執行、考核三者相互結合,稱為主計體系,並以主計總處為中心,在各級政府機關設立主計室或主計處。內部單位:7處(綜合規劃處、公務預算處、基金預算處、會計決算處、綜合統計處、國勢普查處、主計資訊處) ;4室(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 。任務編組:3常設(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法規會、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
1臨時(地方統計推展中心)。員額810人;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10.36億。
處理:
➢ 更名為主計總署。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背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稱人事行政總處),為行政院轄屬之部會,負責統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內閣)、各地方政府和國營事業之人事行政以及負責公佈全國各縣市氣候異常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相關考銓業務受考試院監督。員額305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25.17億(103年度)。內部單位:4處(綜合規劃處、組編人力處、培訓考用處、給與福利處) ;5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資訊室) 。附屬機關: 2中心(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任務編組: 2個(法規會、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 。
處理:
➢ 更名為人事行政總署,另加考試院相關部門的人員。
● 國立故宮博物院
背景
國立故宮博物院,簡稱故宮、故宮博物院或臺北故宮,又名中山博物院,坐落在中華民國臺北市士林外雙溪地區,為在臺灣規模最大的博物館,同時也是古代中國藝術史與漢學研究的重鎮,所擁有的69.6萬餘件冊文物為世界上最負盛名的古代中國藝術品珍藏。歷年接待超過450萬名參訪者,名列全球最受歡迎藝術博物館第7位。內部單位:7處(器物處、書畫處、 圖書文獻處、 登錄保存處、 文創行銷處、 教育展資處、南院處) ;6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安全管理室、政風室和國會暨公共事務室) 。
處理
➢ 劃歸文化部。
2. 被移出下放的機構
● 內政部
背景
警政署
台灣一直被批評為警察國家,因為中央政府擁有龐大警力,且到處設立監視器,侵犯人權(隱私權) 。員額:警職63,666員、其他一般文職4092員;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207.36億元以上。
處理:
➢ 原警政署,除保留一百名以下員警,作協調(跨越縣管轄) 用外,其他一律下放地方,由地方政府指揮。地方政府依治安情形,自己負責調整、人數、裝備。
➢ 原附屬四級機構(警察電訊所、民防指揮管制所、警察廣播電臺、警察機械修理廠) ,仍由警政署管轄。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劃歸教育部。
➢ 原附屬四級機關的保安和產業警察,全部由各產業自理,否則撤除。
災害防救及消防署
背景
災害防救及消防署是全國消防與災害防救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員額:編制員額16933人;實際員額13313人;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5.62億元。
處理:
➢ 原署,除保留一百名以下人員,作協調(跨越縣管轄) 用外,其他一律下放地方,由地方政府指揮。地方政府依需要,自己負責調整、人數、裝備。
● 教育部
背景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負責全國的公私立學前、國中小、高中職、特殊教育學校相關業務。員額207人;年度預算額 新台幣779.83億元。
青年發展署: 處理青年事務的專責政府機構,員額56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2.42億元。
處理:
➢ 地方政府依需要,自己吸納,否則撤除。
➢ 一般中等教育學校:85所;技職中等教育學校:79所;進修學校:98所;特殊教育學校:18所;國民中學:1所;國民小學:10所;幼兒園:12所。全部下放所在地地方政府管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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