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海寧編譯報導)克林頓家族和醜聞似乎如影隨形。最近希拉里•克林頓成為「電子郵件門」醜聞的主角。據報,在其擔任美國國務卿的6年時間裏,希拉里•克林頓從未使用過美國政府的電子郵件帳戶,而是在自己家中私設政府無法監督、無法接觸的郵件服務器。這一發現引起輿論大嘩。在美國有明確法律規定政府僱員必須使用政府加密郵件服務器的情況下,身為內閣成員的希拉里•克林頓竟然知法犯法,長達6年之久。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這6年之中,希拉里•克林頓曾使用自己的私密郵件和無數的政府僱員互相發送郵件,卻沒有一個人指出其行為涉嫌違法。有輿論指出,美國政府的監督機制在克林頓夫婦面前似乎蕩然無存。有媒體說,這樣無法無天的人如果當選總統,後果無法設想。
ABC電視台報導在仔細梳理「電子郵件門」醜聞的脈絡之後,認定希拉里•克林頓至少違反了兩項美國法律。一是美國國務院2005年制定的《外交手冊》(Foreign Affairs Manual)。二是2009年的《美國聯邦管控條例》(U.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規定,如果一個政府機構允許僱員使用個人郵件討論政府事務,該機構必須確認其郵件上交給政府並備份。三是2013年美國國家檔案館的一條規則,規定聯邦政府工作人員只能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政府郵件。該規定還稱,如果政府僱員使用了個人郵件,必須向檔案館「全數」上交用於備份。此外,希拉里•克林頓還涉嫌違反《聯邦檔案法》(Federal Records Act)。
以下是ABC電視台整理的希拉里•克林頓「電子郵件門」大致脈絡:
2005年,美國國務院正式下發《外交手冊》。該手冊規定,國務院僱員在商談與工作有關係的話題時,如果使用個人電子郵件,必須全數上交給政府做備份。該手冊還禁止國務院僱員在個人郵件中提及「敏感但非保密的」信息。
2007年,2008年大選期間,希拉里•克林頓曾攻擊布什政府成員使用個人郵件處理政府事務。她說,此舉是對美國憲法的公然踐踏。
2008年1月,克林頓家族私密電子郵件服務器clintonemail.com正式註冊。域名登記人為Eric Hothem,是希拉里•克林頓的長期幕僚,目前供職於摩根大通。這一服務器位於克林頓夫婦紐約州的家中,完全游離在聯邦的監督和管轄之外。
2009年1月13日,在希拉里•克林頓宣誓就任美國國務卿一週之前,clintonemail.com的域名持有人變更為Justin Cooper,是前總統比爾•克林頓的長期幕僚。
2009年,《美國聯邦管控條例》生效, 當年希拉里•克林頓就應該主動上交自己的電子郵件。但是,她在2014年輿論的壓力下才上交了「部份」郵件,還有多少郵件沒有上交目前還不得而知。
2012年,過去也有人使用過個人郵件處理公務,但他們全都倒了楣。比如2012年美國國務院監督辦公室(Office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的報告中說,美國當時的駐肯尼亞大使格拉申(Scott Gration)因使用個人郵件以及其它問題被「通報批評」。報告說,格拉申使用個人郵件,「未能遵守政府規章和信息安全標準」。
2013年2月1日,希拉里•克林頓不再擔任美國國務卿。當年,美國國家檔案館更改了其規章,規定聯邦政府工作人員只能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政府郵件。該規定還稱,如果政府僱員使用了個人郵件,必須向檔案館「全數」上交用於備份。
2014年,《聯邦檔案法》生效,要求聯邦各機構的主管備份和保存各種公務檔案。
《紐約時報》率先揭露了克林頓家族的私密電子郵件。這一郵件系統在眾議院調查利比亞班加西(Benghazi)美國大使館受到恐怖襲擊的過程中浮出水面。然後,美國國務院要求希拉里•克林頓上交其電子郵件,並於年末收到了5.5萬份電子郵件。但還有多少沒有上交,目前無人知曉。
責任編輯:華子明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